2005/01/28 | 恋爱守则
类别(精灵*碎片) | 评论(2) | 阅读(287) | 发表于 15:17
apple在MSN上对我说,她上次去看雪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生.
因两人都感觉不错,所以准备发生一段爱情故事.
可是她说或许对这段爱情不报什么希望吧,所以她列了一篇爱情守则,希望两人共同遵守呵.

恋爱守则(试行版)

1:在自游人网友圈子里,刻意保持低调。
2:面对各自的追求者,注意维护对方权利。
3:所有日常开支,实行费用AA制原则。
4:每个月不得少于2单独约会,即半月1次。
5:若独自出门旅游,必须带礼物给对方。
6:每天下午落班前,必须向对方如实相告当晚行踪。
7:一般情况用互联网联系,单方外出,用短信联系,双方外出,用电话联系。
8:要对对方温柔体贴。
9:若要提出分手,需提前90天知会对方。



温馨提示:以上守则需双方共同执行,并可适当增加相应条款,若有违反此守则者,需无条件答应对方一个合理的要求。此守则于2005年2月1日起生效。

签名处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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